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22

国际教育学院依托各学院优越的办学条件,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外大学进行实质性合作办学。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国际教育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为调动国际教育学院各课程授课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热爱教学、钻研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优秀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2〕39号)有关规定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能力和水平及教学工作业绩等方面作出全面考评,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选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形成全院争先创优的良好教风。

二、推荐名额

本次优秀教学奖国际教育学院有2名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组织科学合理,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3.选用的教材符合学校要求,教学大纲、教案、讲义、实验实训指导书、多媒体课件、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规范齐全;

4.2021-2022学年至少一个学期承担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普通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系统、完整地讲授一门以上课程,完成额定标准课时。

5.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以及课程考核、实验实训教学等方面成绩明显,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和好评,两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原则上均应在学院前50%(若此项不满足,但教学质量确实优秀的教师申报需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并由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6.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2021-2022学年必须有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或高质量教研工作论文(未公开发表的须经过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认定);

7.服从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积极承担课程教学、实践教学任务,参与各项教学建设;

8.参评学年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相关申报表格(附件1-2),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2021-2022学年个人教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学年教学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2.学院推荐

推荐学院负责审核申报教师相关条件,并组织申报教师在全院进行教学经验交流。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教学经验交流情况、学生评教情况、学院教学督导评教情况、领导以及同行评教等情况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人选,经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各推荐学院须审慎推荐参评人选,杜绝“轮流坐庄”、无原则照顾等现象,如推荐参评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不予递补。

2.10月27日前,各学院将推荐参评人选及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含电子档)报国际教育学院教学办(群贤楼505A)。

附表1:湖北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docx.docx 

附表2:湖北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教学奖申报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