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教育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248

为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生个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1.在美国AUM参加3+1学习的毕业生,安排线上答辩;

2.3+1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安排线上答辩,返校现场答辩。

3.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返校现现场答辩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二、答辩流程

1.学生就毕业论文主要内容陈述5-10分钟;

2.学生就答辩组教师的提问进行回答(5分钟以内)。

三、答辩时间:

2024年5月12日(上午,8:00开始;下午,2:00开始)。

四、答辩资格审查

    1.本周五(5月10日)中午12点前完成以下3项工作,可参加5月12日答辩。

   (1)按计划完成论文;

   (2)在线填写“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填写内容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把关;

   (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控制表”在答辩当天现场填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5月12日论文答辩。1论文未按计划完成者(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2)未按期提交“论文指导过程记录表”和“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控制表”者;

3)拒不按照指导教师意见修改,且论文质量较差,不符合答辩要求的;

4)经检测论文相似度大于等于15%者

3.未取得5月12日论文答辩资格者,经指导教师指导下,论文检查符合要求,可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不合格则论文成绩为零。由此造成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答辩要求

1.师生应相互尊重,语言文明简洁;学生必须在答辩教师的指导下,有序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2.学生陈述部分,应简明扼要,不允许照读论文。

3.学生对答辩组教师的提问必须进行有效正面回答。

4.第一次答辩未通过的,修改后符合要求,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5.本学期论文答辩工作只安排两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则毕业论文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

特此通知。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