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3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奖励名额共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2024-2025学年无不及格记录,体测达到合格以上;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居专业年级前5%。
3.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未达到以上条件,但均位居专业年级前30%,且满足《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39号)第七条。
4.与本年度评选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美乐维校友奖学金”、“许建国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黄冬梅励志奖学金”、“自强之星”等其他奖项不能同时获
得。
四、评选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10月8日前向学院学生会综合事务部邮箱3045023978@qq.com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包含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佐证材料和答辩PPT。
2.资格审核。10月9日,学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
3.学院初评。10月11日前,学院成立由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含大一新生)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现场答辩,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如后续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本次评审公示排序递补,不再进行评审。
4.学校终评。10月15日将名单报学工处,由学工处进行终评。
附件1:【鄂经院发〔2024〕39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0日